婚前买房婚后还贷

时间:2024-08-28 16:05:13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如今很多人会选择在结婚之前买房一起还房贷,那这样的房产多数就会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即使日后夫妻离婚也是不能要求分割的。以下分享婚前买房婚后还贷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1

一、一方婚前买房,婚后单独还贷,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对于房产增值部分的补偿,可以根据房屋购置资金的来源及其在全部房价款中所占的比例来考量其分割原则。

1、一方婚前购房时交纳的首付款以及其个人偿还的贷款部分,该部分系不动产的自然增值,并非投资收益,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对应的房产增值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所有权人不仅应当补偿另一方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还应该补偿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房产增值。

尚未偿还的贷款部分,未归还的贷款是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债权,其对应的房产增值也应当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其对应的增值部分。

二、如何认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现行《民法典》及“民法典解释”等的规定,结合现实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夫妻共同房产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情形认定: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2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为夫妻个人财产。该房屋是你丈夫子婚前购买取得,应当属于你丈夫的个人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也属于你丈夫的个人债务。你与你丈夫共同偿还按揭贷款的行为,并不能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但考虑到你在婚姻存续期间曾与你丈夫共同清偿该笔贷款,如果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作任何考虑是有悖于民法的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的。

因此根据有关人民法院对处理离婚财产的有关精神,对于这类财产的分割,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一、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二、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三、若配偶方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宜拘泥于各半分割。

因此,这套房屋应属产证登记人即你丈夫所有,你可要求返还自己清偿贷款的部分。

综上,我们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怎么分这个问题已经有所了解了。由于一方在结婚之前支付首付款按揭贷款买房的,此时一般都是将房产登记在自己的名字,相应的每月偿还银行的欠款也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此时也不会改变房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性质,不过就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来看,在离婚的时候需要予以返还。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3

一、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双方都有权分割房产。

法律支持:

我国《婚姻法》也对这种情况有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结论:

所以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尽管房产证只有您的名字,房子也有妻子的份。如果遇到离婚等情况,夫妻需自行商议。对于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将房产判给房产证署名一方,未来房贷自己偿还。但是对于妻子,您需要根据共同还贷数额以及房屋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二、结婚前个人贷款买房,但是房产证一直没发下来,结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如果离婚的话房子归谁?

因为没有房产证,需要你们双方先自行商议,协商不成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法律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

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

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

结论:

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双方可协商处理。

三、房子是结婚个人全款购买,如果离婚房子归谁?加不加名有影响吗?

有影响。加不加名决定着如果涉及到离婚,您妻子有无权利分割房产。

法律支持:

根据我国的《婚姻法》,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结论:

婚前全款买房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在这个条件下结婚并不能将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加名,离婚房子毫无疑问还是个人的。加名实质上算是一种赠与行为,加名后另一方有权分割房产。

四、婚前双方共同贷款买了套房子,要是离婚房子归谁?

既然是共同贷款,那么房产证无论是谁的名字,婚后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协议处理,没有获得房产的一方,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处置方法:

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需要按照现如今的市场价格进行分割。如果贷款仍未还清,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协议份额,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提醒:

婚前存续期间共同还贷的,要保留好自己的还贷记录,以作为离婚时进行房产分割的证据。

五、婚前双方全款买了套房子,以后要是离婚,房子归谁啊?

结婚后这套房子是你们的共同财产,离婚后房子归谁还要看房屋落在谁的名下。

两种情况:

1)如果房屋是落在你们二人的名下: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时没有约定份额,离婚时不考虑出资状况,可按平分处理。

2)如果房屋只是落在一人名下:

在同居期间,那法院基本会按共同生活期间、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通常不作为按份共有处理。

涉及到离婚时,如果双方商议不成,另一方如果不能拿出当时出资过的证据,则无权分割房产。

结论:

所以,如果房产证上登记了双方的名字,离婚时就都有资格分割房产;如果只有一方名字,另一方没有出资证据,且双方协定不成,那么房子归房产落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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